(原标题: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杭钢办公大楼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吴东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表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末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最新规定,因公司原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已超过8年,2024年度须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费用199万元(含税,含杭钢股份下属子公司的审计费用),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64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含税)。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4年11月20日14:30在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8号杭钢办公大楼9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