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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轮电梯: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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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4-062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通过公告栏张贴方式公示了《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20日,共计10天。公示方式为公告栏张贴方式。反馈方式为以电话、邮件或当面反映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监事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公示结果为在公示期间,无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监事会核查意见如下: 1. 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的公司任职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 本次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 本次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4. 本次激励对象均符合《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5. 本次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10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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