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决议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0月 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24年 10月 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表决,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 关于公司拟聘任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表决,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3. 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并修改相关制度的议案,经表决,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 关于公司制定《ESG管理制度》的议案,经表决,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5. 关于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经表决,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6. 关于公司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经表决,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7. 关于公司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经表决,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8. 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经表决,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