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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朴检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未事前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事项之专项现场核查报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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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未事前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事项之专项现场核查报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未事前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事项之专项现场核查报告

2024年 7月 8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四川实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实朴”)之少数股东四川恒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立环保”)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 550万元收购恒立环保所持四川实朴 15%股权(150万元出资额)。2024年 7月 18日及 2024年 9月 11日,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恒立环保支付股权收购款合计 550万元。恒立环保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及披露程序。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与恒立环保发生的关联交易未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针对上述事项积极整改,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且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实际情况,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采取以下具体整改措施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并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补充审议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实朴检测《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4日针对追认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24-061)。独立董事对该补充审议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积极组织开展内部公司治理自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建设,公司内部对该事项相关部门责任人落实责任,加强内部教育;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责任人认真学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范,提高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切实提高公司治理及内控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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