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股票代码: 000686(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四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不超过 15亿元 担保情况:无担保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主体信用评级:AAA 本期债券信用评级:AAA
声明: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期债券发行上市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于 2023年 4月 18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44号)批准,公司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7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为第五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含 15亿元)。 二、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发行人 2024年 3月 31日合并报表净资产为人民币189.39亿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2.16%,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3.57%(资产负债率的计算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及代理承销证券款影响);本期债券发行前,2021年、2022年、2023年和 2024年 1-3月,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 16.24亿元、2.31亿元、6.68亿元和 0.21亿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1年、2022年、2023年)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为 8.41亿元,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三、评级情况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的主体评级为 AAA,债项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评级反映了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概率极低。同时,联合资信也关注到:(1)公司经营易受环境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与证券市场高度关联,经济周期变化、国内证券市场波动及相关监管政策变化等因素可能导致公司未来收入有较大波动性。2024年上半年,受证券市场波动和行业整体经纪业务费率下行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同比下降。(2)关注行业监管趋严对公司业务开展产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发行人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即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以及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作出的决议和主张。
投资者适当性: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上市后的交易流通: 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期后重大事项说明: (一)发行人分配股利 公司于 2023年 4月 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3年 5月15日召开的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议案》,以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股份总数 2,340,452,9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34,045,291.50元,派现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5,746,288,097.42元。公司于 2024年 4月 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年 5月 9日召开的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以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股份总数2,340,452,9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34,045,291.50元,派现后公司合并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970,054,275.66元。公司 2022年度及 2023年现金股利分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规定,现金分红水平与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对公司日常经营和偿债能力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发行人收到行政处罚、监管措施事项 1、发行人收到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年 4月 28日,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长银罚决字〔2023〕1号),指出公司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存在未对高风险客户采取与风险相应的尽职调查及风险控制措施的行为,存在未按规定对客户进行风险等级划分行为,对公司处 51.86万元罚款。发行人已按照监管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并向监管机构进行了报告,公司目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