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
截至公告日,2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30.3160万股。作废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67人变更为146人,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剩余207.35万股。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监事会同意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30.3160万股。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四方光电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四方光电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后续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