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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鼎科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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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0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10月 15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0月 15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10月 15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张旭峰董事长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15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76,401,55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7.6556%;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209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1,762,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4314%;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5,720,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5%;反对 6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6%;弃权 3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8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3447%;反对 64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7887%;弃权 3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6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王帅棋律师、钟离心庆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上市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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