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4-09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0%。
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向安徽金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300万元的续贷借款,安徽利达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金园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为金寨春兴的前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安徽金园为安徽利达上述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金寨春兴将其机械设备抵押至安徽金园,作为前述安徽金园提供的担保责任的反担保措施;公司对安徽金园上述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安徽金园提供反担保,系因子公司金寨春兴融资而形成的,并非因公司及子公司的其他行为提供的担保。
安徽金园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08-24,法定代表人张学君,注册资本57436万元人民币,注册地点在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政务中心大楼8楼。金寨县新区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5%;金寨县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5%。实际控制人为金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安徽金园与春兴精工、金寨春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安徽金园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金寨春兴为安徽金园提供反担保,系因安徽金园为金寨春兴的融资提供担保所形成的,并非因公司及子公司其他行为而形成的担保。本次担保的实际债务人系金寨春兴,有利于金寨春兴的经营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专项会议审议通过并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金寨春兴本次提供反担保的实际债务人系金寨春兴,为保证金寨春兴的经营发展所需,公司对金寨春兴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连同本次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 473,683.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48.01%,占总资产的 96.1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 243,598.7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1.79%,占总资产的 49.45%,其中公司对控股/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95,630.25万元,子公司对子(孙)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7,217.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表外担保余额为 130,751.46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