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1)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可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1)《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考核指标科学、合理,能够达到本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3、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1)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均为与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 (2)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形。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通过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