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授予已取得如下批准和授权: - 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 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 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 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 2024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授予的授予日为2024年10月10日,授予价格为5.27元/股,向2名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合计510,000股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