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履行如下批准和授权:2022年8月12日,公司第九届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2年8月31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4年10月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是1名激励对象主动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1名激励对象考核不合格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回购价格为2.77元/股,回购数量为63,000股,回购款项为177,127.65元。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