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苑东生物: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包括一名独立董事,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等。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作出的决议需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