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苑东生物: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各机构、分公司、子公司。公司董事会承担内幕信息管理责任,负责内幕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未经董事会批准或授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信息包括公司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及其董监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监高、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董监高等。公司发生重大事项时,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所在单位、职务、与公司的关系、知悉内幕信息时间、方式等内容。公司进行重大事项时,还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违反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将受到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