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