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划。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一)积极回报投资者,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增强现金分红的透明度; (三)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四)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综合分析股东的回报要求和意愿、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发展规划、盈利能力、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金分红。 2、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和最低比例 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近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的利润的30%。 3、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价与股本规模匹配的前提下,进行股票股利分红。 4、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具体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的预案由董事会拟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五、本规划的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本规划,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态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对本规划进行调整的,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回报规划须经公司董事会制订,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执行的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进行监督。
六、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划内容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