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曙光关于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1股票简称:ST曙光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24-071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光股份”或“公司”)股票自 2024年 4月 26日起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1、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大华所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前期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 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被大华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被大华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解决进展 (一)具体整改措施: 1、加强专业知识学习,规范管理工作。 2、完善和加强内外部重大信息沟通机制。 3、强化内部审计职能。 (二)整改结果: 1、公司相关整改工作在持续进行中。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股东自行召集的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购买资产的议案”,决议终止上述关联交易购买资产事项。 3、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于 2024年 2月向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就与天津美亚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合同纠纷提起民事诉讼。2024年 3月经振安法院主持调解,公司与天津美亚达成调解协议,振安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双方已按照调解协议履行完毕。
四、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