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1097号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要求编制专项说明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上述《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 2024 年 8 月 22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报告使用范围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 2024年 8月 22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 2023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作出相关决议,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28,646.7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 100元。2023年 12月 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841号”文件批复,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28,646.7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债券所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28,116.70万元(已扣除保荐承销费 519.40万元(含税)、持续督导费 10.60万元(含税))已于 2024年 8月 22日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贵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石碶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8114701083288301053的人民币账户收妥入账。
二、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 此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具体情况见下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项目备案文号 | 环保核准文号 | | --- | --- | --- | --- | --- | --- | | 1 | 远信高端印染装备制造项目 | 31,123.46 | 28,646.70 | 2302-330603-99-01-237573 | 绍市环柯审【2023】21号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止 2024年 8月 22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本次拟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 | | --- | --- | --- | --- | --- | | 1 | 远信高端印染装备制造项目 | 28,646.70 | 16,498.15 | 16,498.15 |
四、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638.60万元(不含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 1.80万元(不含税),公司拟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1.80万元,明细如下: | 类别 | 金额 | 说明 | | --- | --- | --- | |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 | 1.80 | 自筹资金支付 |
五、置换募投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