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全体董事侯海兴先生、尹琪女士、梁辰女士、梁德强先生、严建伟女士、于海生先生、张昆先生共 7 人亲自出席了会议。部分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侯海兴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逐项表决,对会议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拟定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51 万元,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4 万元。上述费用共计 65 万元。
二、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空港经济区支行申请人民币 13 亿元额度的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期限三年,贷款利率为 2.9%,该笔贷款用于“ 津滨保(挂)2023-19 号地块 ” 住宅项目开发建设使用。天保房产拟以该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公司拟为天保房产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3 亿元。
三、以 2 票回避、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天津滨海新区天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尹琪女士、梁辰女士回避表决。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天保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向天津滨海新区天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人民币 1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借款年利率为 4.9%,期限三年,融资服务费为人民币 100 万元/年。
四、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以上三项议案将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