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青岛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4日收到青岛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范庆伟、李会君、刘克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要求公司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2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公司成立专项整改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深入查证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
存在问题:公司未经股东大会审议即转让子公司青岛即聚机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违反相关规定。
整改措施包括强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合规意识,组织培训,并加强对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的理解,完善审议程序。整改已完成,公司将持续规范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