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股份。公司聘请深圳君瑞资产评估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相关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定价具备公允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