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浩天(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关于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其已提供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要的资料,并保证该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于 2024年 7月 2日、8月 3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发布相关公告及《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4年 9月 20日 14:30,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号广汇中天广场 39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 1人,代表股东 5名,代表股份 2,443,143,2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9.504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317名,代表股份 371,670,16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0097%。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之全资子公司与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飞机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涉俄飞机承保人和解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