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年 8月 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46)。 2、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9:15至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石景山区政达路6号院北方国际大厦)。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纪巍。 6、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66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12,016,5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0624%。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关于审议《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纪巍先生、单钧先生、杜晓东先生、徐舟先生、张亮先生、孙飞先生均获通过。
(二)关于审议《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谢兴国先生、姚颐女士、宋东升先生均获通过。
(三)关于审议《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李正安先生、蔡建芳女士均获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刘海涛、张树礼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