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信邦智能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具备实行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共计38人。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本次激励计划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履行相应的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