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不向下修正“盛虹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4-060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9月 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盛虹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出于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盛虹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未来三个月(2024年 9月 21日至 2024年 12月 20日)内,如再次触发《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盛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截至 2024年 9月 20日收盘,公司股票已经出现在任意 30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13.21元/股的 80%(即 10.568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盛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鉴于“盛虹转债”距离可转债到期日尚远,且近期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市场等因素影响,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期发展的内在价值,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出于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盛虹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未来三个月(2024年 9月 21日至 2024年 12月 20日)内,如再次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盛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将从 2024年 12月 21日重新起算(2024年 12月 21日为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在此之后若“盛虹转债”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盛虹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