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196 证券简称:唯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1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428,371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股份总数124,800,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428,371股后的 124,371,6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5元人民币(含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24,371,629股×5元/10股=62,185,814.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现金红利总额/总股本×10股=62,185,814.50元/124,800,000股×10股≈4.982837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4982837元。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4982837元/股。
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年 5月 14日召开的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并经 2024年 8月 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 9月 26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 9月 27日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年 9月 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 9月 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 ---|---|---| | 1|01*937|庄辉阳| | 2|08972|厦门市科普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8930|厦门领唯创富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1051|王燕| | 5|08**973|厦门立唯昇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 9月 18日至登记日:2024年 9月 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现金红利总额/总股本×10股=62,185,814.50元/124,800,000股×10股≈4.982837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4982837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将调整为 61.38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中的回购价格上限将由44.10元/股调整为 43.60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