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化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2转债代码:113663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9月 18日 -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建德市大洋镇大洋溪路 1号(公司大洋基地会议室) -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5 -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61,134,211 -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2.9402 -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兼总经理应思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 公司在任董事 9人,出席 9人; - 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 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胡建宏出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张新利、总工程师徐利红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 议案名称:《关于向下修正“新化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宋琳琳、黄佳 -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