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竞天公诚关于埃夫特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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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于2024年9月18日15点30分在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万春东路 96号埃夫特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4项议案: 1. 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责险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 关于投建埃夫特机器人超级工厂暨全球总部项目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18,371,1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98名,代表股份325,364,9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567%。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共计代表93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12,598,6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46%。
议案1《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304,2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6633%;反对26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0652%;弃权34,1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715%。
议案2《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责险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4《关于投建埃夫特机器人超级工厂暨全球总部项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