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09 证券简称:恒誉环保 公告编号:2024-031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9月 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济南市市中区普利街绿地中心 48层恒誉环保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8,614,55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0.7600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牛斌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人,出席 9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3、董事会秘书马乐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进展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进展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2、3、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2、3、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云朔律师、汲丽丽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