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相关人员买卖股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相关人员买卖股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首次作出决议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草案)》披露之前一日止,即 2023年 12月21日至 2024年 9月 4日。
郭振浩系交易对方绍兴滨海新区芯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潘雯系郭振浩配偶,郭振浩、潘雯自查期间股票买卖情况如下: - 郭振浩:2024.2.6-2024.3.25,累计买入 3,499 股,累计卖出 10,438 股,截至 2024年 9月 4 日结余股数 0 股; - 潘雯:2023.12.21-2024.3.21,累计买入 400 股,累计卖出 900 股,截至 2024年 9月 4 日结余股数 0 股。
丁建芬系交易对方井冈山复朴新世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主管合伙人赵敏的配偶,自查期间股票买卖情况如下: - 丁建芬:2024.5.6-2024.6.14,累计买入 1,500 股,累计卖出 0 股,截至 2024年 9月 4 日结余股数 2,000 股。
自查期间内,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买卖芯联集成股票的情况如下: -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买入 88,900,084 股,累计卖出 0 股,截至 2024年 9 月 4日结余股数 88,900,084 股。
除上述情况外,自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