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全生产事故的进展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在参与建设马泰壕项目过程中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 144,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亦不会对公司 2024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马泰壕项目已完成图纸重新设计与相应的审图工作,正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后即可复工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