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1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2年,年利率不超过4.60%,以全资子公司杭州枫郡置业有限公司拥有的枫郡超市产权为本次授信提供抵押担保。
同意全资子公司杭州莱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的授信,期限3+10年,年利率不超过4.95%,以莱骏投资拥有的莱茵达大厦产权为本次授信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审议通过了《关于莱茵体育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依据考核结果兑现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薪酬。
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58万元,服务期限3年。
同意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