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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智股份: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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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年 9月 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名激励对象因其 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的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决定对上述 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1,05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注销的数量为 1,055万股,回购价格为 1.82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回购事项公司应支付的回购价款总额为 1,920.10万元,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减少 1,055万股,公司股份总数减少 1,055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的勤勉尽职。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激励计划》中 8名激励对象 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上述共计 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5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鉴于公司《激励计划》8名激励对象 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不满足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55万股应进行回购注销。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并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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