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股东大会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会议召开时间与通知公告时间间隔15天以上,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与公告内容一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1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104,666,41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1.91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计)的议案》。结论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