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4年8月23日公告了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场会议于2024年9月10日下午15:00在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1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2,443,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73.7558%。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