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 14 点 00 分在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 777 号公司科创大楼 2 楼 B210 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0 日 9:15-15:00。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合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2021%。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