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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通能源: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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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7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9月 9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9月 9日;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四号院钢设总院六层 A区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春龙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6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243,025,8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7285%。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计 15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37,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东环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2,894,687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0%;反对 101,400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7%;弃权 29,800股,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东环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李凡、李莉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东环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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