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皖新传媒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皖新传媒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601801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召开
目 录 一、会议须知 二、会议议案 议案1:《公司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议案2:《公司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议案3:《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议案4:《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5:《公司关于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参会人员认真阅读。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正常进行,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三、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程序和会务等事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大会秩序。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登记,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2.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 六、出席大会的股东要求在会议上发言,应按照股东大会通知要求,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并登记,由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程序、登记顺序和时间等条件确定发言人员。 七、本次大会对议案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八、大会推选 2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及 1名律师代表参加对审议议案表决投票的监票和计票工作并在表决结果上签字。 九、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出席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议案一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957,931,237股,以此计算共计分派现金分红人民币195,793,123.70元(含税)。2024年上半年,公司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人民币156,280,428.9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因此公司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含回购股份金额)为人民币352,073,552.68元,约占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60.85%。本次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议案二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1. 投保人: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 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 3. 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年; 4. 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50万元/年; 5. 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可按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议案三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议案四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本次共计回购股份 31,273,500股,用于减少注册资本。该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已于 2024年 8月 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同时,为与公司现有工商登记信息及现行《公司法》相关条款保持一致,需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议案五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