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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工股份: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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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4年 9月 2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80.38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17,030.5736万股的 0.4720%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 8月 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2、2024年 8月 17日至 2024年 8月 2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3、2024年 9月 2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4、2024年 9月 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不存在差异。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和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 9月 2日,并同意以13.8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295名激励对象授予 80.38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4年 9月 2日 2.授予数量:80.38万股 3.授予人数:295人 4.授予价格:13.82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个月。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归属安排 | 归属期间 | 归属比例 | | --- | --- | ---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万股) | 获授限制性 股票占授予 总量的比例 | 获授限制性 股票占当前 总股本比例 | | --- | --- | --- | --- | --- | --- | ---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1 | 潘连胜 | 中国 | 董事长 | 8.0000 | 8.42% | 0.0470% | | 2 | 袁 欣 | 中国 | 董事、总经理 | 7.0000 | 7.37% | 0.0411% | | 3 | 常 亮 | 中国 | 董事会秘书 | 1.5000 | 1.58% | 0.0088% | | 4 | 刘邦涛 | 中国 | 财务总监 | 0.6000 | 0.63% | 0.0035% | | 小计 | 小计 | 小计 | 小计 | 17.1000 | 17.99% | 0.1004%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董事会认为需要被激励的其他人员(共 291人) | 董事会认为需要被激励的其他人员(共 291人) | 董事会认为需要被激励的其他人员(共 291人) | 董事会认为需要被激励的其他人员(共 291人) | 63.2800 | 66.58% | 0.3716% | | 预留 | 预留 | 预留 | 预留 | 14.6616 | 15.43% | 0.0861% |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95.0016 | 100.00% | 0.5581% |

二、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4年 9月 2日,授予价格为 13.82元/股,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29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80.38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 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作为定价模型,公司运用该模型以 2024年 9月 2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14.97元(公司首次授予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3年(首次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2.81%、12.92%、14.21%(分别采用上证指数最近 1年、2 年、3年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 1年期、2年期、3年期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限制性股票摊销成本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 --- | --- | --- | --- | --- | | 168.79 | 24.75 | 86.15 | 41.24 | 16.65 |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问题的结论性法律意见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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