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万股) | 占本激励计 划授出权益 数量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 划公告日公 司股本总额 的比例 | | --- | --- | --- | --- | --- | --- | | 核心业务或技术骨干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 要激励的其他员工(共计 56人) | 核心业务或技术骨干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 要激励的其他员工(共计 56人) | 核心业务或技术骨干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 要激励的其他员工(共计 56人) | 121.20 | 86.57% | 1.53% | | 首次授予合计 | 首次授予合计 | 首次授予合计 | 121.20 | 86.57% | 1.53% | | 预留授予部分 | 预留授予部分 | 预留授予部分 | 18.80 | 13.43% | 0.24% |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140.00 | 100.00% | 1.77%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 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 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 益数量的 20%。 2、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亦不包括外籍员工。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 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 息。 4、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 相应调整,可以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但调 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5、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