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年 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0.3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4亿元,母公司 2024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 0.50亿元;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0.65亿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5.66亿元。以截止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20元人民币(含税),派发现金股利 1.02亿元(含税),不送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期。本报告期,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对公司利润分配的规定和要求,该中期分红预案合法、合规。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监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高质量健康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基于以上情况,公司根据盈利能力、融资能力及其成本、偿债能力及现金流等情况补充说明 2024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
公司分红系在剩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具有一定规模的情况下,与股东分享经营成果的举措。2024年 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0.3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4亿元,母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0.50亿元;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0.65亿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5.66亿元。在剩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具有一定规模的情况下,公司制定了积极的股东回报政策,积极落实向股东分红的事项。公司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也有利于股东充分享受公司经营成果,进而推动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62.46%,占当期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6.54%,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截至目前公司货币资金充足,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