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未确定用途的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5,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1.18%)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46,60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784%,最高成交价为67.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0.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0,296,903.87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1.18%,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1.18%,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