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招商轮船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2024年修订))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该规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董事会由十二名董事组成,包括四名独立董事和八名非独立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筹备会议、记录、对外联络等工作。董事会的职权包括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财务预算、利润分配等,并负责聘任或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况下由董事长召集。董事会会议应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可以通过现场、书面、视频、电话等方式参加会议。董事会决议需有超过半数的董事同意,特定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会会议应作出记录,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记录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