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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新材: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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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一、《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主要修订情况 - 第四条更新了关联交易的定义,增加了存贷款业务、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等内容。 - 第七条更新了关联人的定义,包括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 第八条更新了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定义。 - 第十条更新了视同为公司关联人的情形。 - 第十二条更新了公司总经理有权决定的关联交易的标准。 - 第十三条更新了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 - 第十八条更新了关联董事的定义。 - 第十九条更新了关联股东的定义。 - 第二十二条增加了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规定。 - 第二十四条更新了独立董事审议关联交易的规定。

二、《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主要修订情况 - 第七条更新了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标准。 - 第八条更新了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 - 第二十一条更新了公司管理层负责监督项目的运作及其经营管理。 - 第二十七条更新了投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 第三十四条更新了对外投资派出人员的人选决定方式。 - 增加了第四十六条关于上市公司关联人单方面向上市公司控制或者参股的企业增资或者减资的规定。

三、《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主要修订情况 - 第七条更新了对外担保的条件。 - 第十七条更新了独立董事对外担保事项的核查规定。 - 第十八条更新了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的规定。 - 第十九条更新了股东会审批对外担保的规定。 - 第二十条更新了公司担保的债务到期后需展期并需继续由其提供担保的规定。 - 增加了第二十一条关于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规定。 - 增加了第二十二条关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规定。 - 第三十条更新为第三十二条,修改了公司法务部的主要职责。 - 第三十三条更新为第三十五条,修改了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规定。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主要修订情况 - 第二条更新了本公司股份的定义。 - 第十二条更新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披露规定。 - 第十四条更新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时间段。 - 增加了第十五条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的情形。 - 第十七条更新为第十八条,修改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转让股份的数量计算方式。 - 第十八条更新为第十九条,修改了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本公司股份的处理方式。 - 第二十一条更新为第二十二条,修改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的规定。 - 增加了第二十五条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责任。 - 第二十五条更新为第二十七条,修改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方式。

五、《总经理工作细则》主要修订情况 - 第四条更新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 - 第十一条更新了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或解聘规定。 - 第十七条更新了总经理授权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 - 第二十七条更新了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出席人员。 - 第三十七条更新了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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