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实施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为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实施相关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主要内容包括: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1. 公司已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决定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2.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基本情况: 1. 因5名激励对象离职及77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合计回购注销640,250股限制性股票。 2. 回购价格为主动离职、绩效考核完全不达标的激励对象按2.816元/股,被动离职的激励对象按2.816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3. 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4. 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申请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三、结论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实施事宜履行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还需办理减资的工商变更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