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 《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尚庆春先生、郑天骄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