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
-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于18名激励对象因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共计1.4850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33名激励对象因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共计16.80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3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共计18.00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此外,还注销了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满未行权的210.63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的4.00万份股票期权。
- 行权条件成就: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均已成就。其中,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行权安排: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254人,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38.5150万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6%。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1.65元/份,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4.44元/份。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可行权期限为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自主行权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至2025年7月18日止,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可行权期限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自主行权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至2025年7月1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