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确认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已在指定日期公告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对象、登记方法等信息。现场会议于指定日期在上海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出席人员包括股东及代理人,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份的一定百分比。审议的议案在通知范围内,未有新增或修改。投票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综上,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