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路维光电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相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薪酬制度遵循竞争力原则、贡献与薪酬相对应原则、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以及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公司对独立董事每年发放津贴,外部董事和外部监事依据聘任合同领取报酬,内部董事和内部监事按其所兼任的职务领取相应薪酬。高管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结构包括基础薪酬、绩效年薪和长期激励三部分。对于违反规定或违法违规行为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公司将不予发放绩效年薪或津贴。薪酬体系将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市场情况适时调整。该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