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共计1.90亿元用于实施新项目“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该项目总投资金额为26,521.78万元。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在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新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与管理,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相关事宜。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融资业务。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开展合约价值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9月2日下午2:30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