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京城股份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A股半年报全文及摘要、H股业绩公告》,监事会认为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各项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按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中期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未发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存在违反相关会计制度或规定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过程合法合规。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天津天海以抵押方式向建设银行天津分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及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同意天津天海高压容器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支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贷款融资,银行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用于采购生产所需原辅材料及设备。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公司天津天海以抵押方式向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及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同意天津天海高压容器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贷款融资,银行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审议通过《关于京城股份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附属公司相关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与上海舜华新能源系统有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